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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条例

《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》范本


法规条例
2022-09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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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
一.医院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,是开展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后勤工作的物质基础,是保障人民健康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。仪器、设备是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份,更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技术条件,是医院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,对其管理使用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。为了有效的管理好固定资产,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,保持设备完好,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,保证医院各项任务的完成,根据《医院财务制度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.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设置管理机构,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由一位院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实行统一领导,归口管理,分级负责,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。

三.固定资产的购置和管理,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,根据事业计划任务、技术条件和资金可能等情况全面考虑,统筹安排,反对积压浪费。对现有贵重设备、仪器应进行重点管理,其他财产也要注意妥善保管,合理使用,及时维修保养,防止损坏、丢失,确保仪器安全、正常运行。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。

四.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的指导思想,充分调动职工的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和责任感,依靠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管好、用好固定资产。

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

五.固定资产是指房屋、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、单项价值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设备装备。根据医院精密仪器、医疗、科研专用设备较多、价格较高的特点,固定资产划分标准规定为:

1.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,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,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。

2.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,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,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

六.医院固定资产分为四类:房屋及建筑物、专业设备、一般设备、其他固定资产。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,加强实物管理,不计提折旧。

第三章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各部门职责

七.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。固定资产管理科为一级管理部门,设备科和后勤管理部、信息科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,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。

八.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管理

1. 房屋、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,各种车辆、机电设备、锅炉、水暖、电器(电视机、冰箱等)、家具、被服及有关设备等,归后勤管理部管理。

2. 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电子仪器、有关医疗、科研、专用设备等,归设备科管理。

3. 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设备(服务器、交换机、计算机、打印机及其配套设施、音响、教学设备等)、图书杂志及重要文献资料,归信息科(图书馆)管理。

九.固定资产科的主要职责

1.负责全院固定资产信息的审核工作;

2.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台账的建账工作,以及与财务部门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对账工作;

3.参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,参与新增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工作;

4.协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闲置资产调拨调配及报废资产的审核,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对已批准报废资产的处置及残值缴纳工作;

5.负责组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、财务部门对全院固定资产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清查。

十.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

1.按照“谁采购、谁负责,谁维修”的原则,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档案,规范管理程序,完善实物资产的产权证办理、资产申购、招标采购、资产添置、资产调拨、资产维护、维修以及资产处置等相关手续,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,对大型贵重设备、仪器(10万元以上)实行责任制,指定专人管理;负责组织设备、物资采购的论证、招标、验收等工作;

2.负责所属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的分类统计、明细账、卡管理,确保明细账与实物相符;

3.负责归口管理新增资产标签的粘贴工作;

4.监督、检查各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;

5.统一规划实物资产的资源配置,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;

6.根据使用部门申请,组织固定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,提出处理意见,并会同相关部门编报有关资产的变动情况;

7.对已批准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及残值收益缴纳;

8.对归属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、维护跟踪和统计工作。

十一. 财务科主要职责

1.负责医院固定资产的财务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,设置固定资产总分类账,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实物账相一致;

2.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;

3.协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,加强对实物管理的监督和控制。

4.协助固定资产管理科至少每年一次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,确保账实相符。

十二.使用部门主要职责:

1.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贯彻执行医院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,对本部门领入或使用的物资,负有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的责任。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第一责任人可以授权管理,但不能免除责任。

2.建立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,半年或一年一次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账、卡、物进行核对,做好设备使用、维修、故障、事故等情况记录。

3.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建计划,参与本部门资产的可行性论证及招标、采购、验收、维修保养等工作。

4.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。

5.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监督、检查和指导。

第四章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

十三. 固定资产购置、领用及转移调拨管理

1. 购置的管理

(1)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,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,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。

(2)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,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,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、性能、适用范围,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,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,对安装条件、配装能力、资金来源、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。

(3)对于购入、调入设备,必须按发票、调拨单、合同等组织验收,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。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、性能不良、数量短少、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、缺附件资料等情况,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,解决。

(4)及时办理财产建帐、入库、分配等有关手续。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,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要求详细录入基本信息,建立建全固定资产档案。

2. 转移、调拨的管理

(1)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,不准随意变动,如确因工作需要,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配时,须到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做转移登记。

(2)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,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予调出,统一调配,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。

十四. 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

固定资产如需进行处置,必须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,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;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鉴定,大批量处置设备类资产需经设备管理委员鉴定,大批量处置后勤物资类资产需组织纪检、财务、审计等多部门鉴定,提出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,报院领导审批。审批核准后,归口管理部门将处理后的残值上交财务科,固定资产管理科与财务科对总账与明细账进行调整。

十五.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

1.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。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,由固定资产管理科统一组织并实施,资产归口管理部门、使用科室共同清理,财务科负责协助。

2. 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,发现余缺应及时做出记录,查明原因,提出处理意见,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。需追究责任者,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。

3. 固定资产盘盈、盘亏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、盘亏报告,交由固定资产管理科统一汇总,会同财务科核查落实后,报院领导审批;财务科依据院领导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、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。

十六. 本办法由医院资产管理科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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